1.建設用地使用權屬于用益物權
2.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主體為一切符合法定條件的自然人和社會組織
3.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內(nèi)容為在土地上建造和保有建筑物改艇,構筑物以及其他附屬設施塞耕,以及對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處分址遇,出資轉讓哗咆,抵押咽扇,但不包括對土地本身的處分屋灌。
4.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客體為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洁段,其范圍包括土地表面及其上下的一定空間。
5.建設用地使用權具有排他性共郭,同一塊土地上不能有兩個以上內(nèi)容相同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存在祠丝。
1.建設用地使用權屬于用益物權
2.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主體為一切符合法定條件的自然人和社會組織
3.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內(nèi)容為在土地上建造和保有建筑物改艇,構筑物以及其他附屬設施塞耕,以及對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處分址遇,出資轉讓哗咆,抵押咽扇,但不包括對土地本身的處分屋灌。
4.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客體為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洁段,其范圍包括土地表面及其上下的一定空間。
5.建設用地使用權具有排他性共郭,同一塊土地上不能有兩個以上內(nèi)容相同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存在祠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