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村民張某石(化名)是一位放羊人,他每天都會在河坡骑科、溝沿橡淑、荒地放養(yǎng)著一群羊.今年四月份的一天,在放養(yǎng)時,羊群啃食了村民李某新(化名)的青苗,村民李某新發(fā)現(xiàn)后,與張某石發(fā)生了激烈的爭執(zhí),雙方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
當事人隨后向村調委會反映了糾紛情況.調解員首先向雙方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及各自的訴求.然后到農田實地查看了禾苗的損失程度咆爽。張某石表示,他放羊時已經盡力看管羊群,但由于羊群數(shù)量較多,才導致有部分羊跑到了李某新(化名)的莊稼地里啃食了青苗,他承認了自己對羊群的管理不力,愿意賠償村民李某新的損失梁棠。
李某新則表示,她的青苗被羊群啃食后,將會影響到她的收成,因此要求張某石賠償二千五百元錢.張某石認為賠償金額過高,暫達不成共識。
調解員認真聽取他們的訴求后,對他們各自的說辭進行分析,調解員認為,張某石作為放羊人斗埂、應該對羊群的行為負責,賠償村民的損失是合理的.但是,李某新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不符合實際情況符糊。在調解員的調解下,雙方充分協(xié)商,要達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經過調解員多次溝通協(xié)商,最終當事人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張某石賠償李某新的經濟損失,金額確定為一千元人民幣.雙方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蜜笤。張某石也保證,以后加強對羊群的管理,避免類似的事情不再發(fā)生。當事人雙方,對調解員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謝盐碱。
我做為調解員,在處理糾紛時,保持頭腦冷靜把兔,避免情緒化行為,尊重事實,了解糾紛雙方的訴求,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在調解工作中我以任勞任怨的工作態(tài)度贏得了村民們的信賴,憑真心實意的行動踐行一名人民調解員的責任與堅守瓮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