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在建立城邦的時候城里就有兩種人箩张,一種是富人,一種是窮人挤渔,他們總在公平和不公平的事而爭執(zhí)著肮街,后來他們希望有一部法典來判斷事情是否公平,這樣就誕生了《德拉古法》判导,但德拉古法是一部非常嚴厲的法典嫉父,小到偷竊這樣的事都要執(zhí)行死刑,所以人們覺得不好眼刃,之后又有個人重新制定法典绕辖,這個人叫——盧梭,雖然盧梭制定的法典比之前的要完善和公平鸟整,但還是得不到富人和窮人的認可引镊,所以在此之后,一個叫做匹西特拉圖的人又開始修改法典篮条,很長一段時間雅典人都沿用著這部法典弟头。但在公元前510年,雅典人把匹西特拉圖家族逐出雅典涉茧,雅典人也不在用這套法典了赴恨。
接著是一個叫克里斯提尼的人他發(fā)明了一種“陶片流放制”,如果市民不喜歡某個人或某個人的主張伴栓,就可以把他的名字寫在陶片上伦连,放到一個統(tǒng)一的罐子里,名字最多的那個人會被流放钳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