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為檬檬玩香香当辐,又對孩子發(fā)火了抖僵。雖然忍了半天,但看到她將一小半的香香全抹到了自己臉上缘揪,手上耍群,袖子里,一直的克制立馬就被怒火給打敗了找筝。對她一頓怒吼蹈垢,還不讓她去找奶奶尋求安慰,連趕過來幫忙的奶奶也被傷及無辜袖裕。但一會兒功夫曹抬,孩子就完全忘了剛才媽媽對她發(fā)火的事,拿了一個蛋卷自己咬了一口就要喂給媽媽吃急鳄,令媽媽很內(nèi)疚谤民。媽媽問她媽媽剛才為什么發(fā)火了,她說:香香疾宏。媽媽因為剛才的失控向她道歉张足,也給奶奶道了歉。奶奶說坎藐,她知道我的脾氣兢榨,能理解我,也根本不會放在心上的顺饮。奶奶的一番話令我更加愧疚吵聪。
事后想想,孩子的行為真的有必要去制止嗎兼雄?一瓶香香難道比孩子從中獲得的快樂和滿足更重要嗎吟逝?舍得花幾十幾百元給孩子買書買玩具,為什么就不允許她去一十二元的香香呢赦肋?她的行為一沒有傷害自己块攒,二沒有傷害他人励稳,三沒有影響公物〈丫看來還是自己過多的限制了她的探索行為驹尼。而且態(tài)度過于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