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因為在棉紡廠工作十幾年,憑工齡分得一戶房子分别,但是因為子女讀書的原因在街上重新找了房子遍愿。而將這一戶借給吳某居住。前幾年耘斩,因為棉紡廠倒閉沼填,棚戶區(qū)改造,胡某在棉紡廠的房子被告知要拆遷括授,但是只是解決現有住戶的住房問題坞笙,這時的胡某才知道吳某已經將棉紡廠的房子轉讓給隔壁的鄧某。
胡某上訪經信局希望能將屬于自己的那一套分給自己荚虚,并且闡述理由:1薛夜,因為是棉紡廠分得的房子,并不能隨意轉讓曲管。2却邓,胡某只是將房子借給吳某居住,收取的只是房子的押金院水。3腊徙,吳某在沒有告知胡某的情況下,屬于私自轉讓檬某,應該是無效的撬腾。4,如果吳某搬家恢恼,那么棉紡廠收取房租肯定是找登記的胡某民傻。
但是經信局得到的證據,卻是因為吳某寫給鄧某的轉讓證明,而且在上面還有鉛筆的批注是胡某同意轉讓給吳某的漓踢,所以以此將屬于胡某的房子劃分給鄧某牵署。當胡某追問上面鉛筆字是誰批注的時候,負責人卻推脫不知道喧半。
僅僅憑借這么一張吳某轉讓鄧某的收據奴迅,就將屬于胡某的房子劃分給鄧某。胡某又找了幾年挺据,但是經信局也是推脫讓兩方自己解決協(xié)商取具,推脫找不到中間方的吳某。然而扁耐,事實證明吳某一直都沒有離開過當地暇检。
鄧某認為吳某已經轉讓了房子,所以這房子就是自己的婉称,補助也是自己的块仆。認為胡某收取的錢就是轉讓了的意思。棚戶區(qū)改造也是補助現有住戶的住房問題酿矢。
其實條條例例都說的很清楚榨乎,有產權的房子很好解決問題,無產權的房子也應該是原戶主的瘫筐。但是時間就這么過了幾年蜜暑,知道最后的結局嗎?經信局將其中補助的錢劃分了一部分給了胡某策肝,房子依舊選擇給了鄧某肛捍。你覺得這件事判的對嗎?
有人笑稱之众,如果胡某的房子空著拙毫,有個流浪漢進去住著了,在現在棚戶區(qū)改造的時候房子就應該分給流浪漢棺禾!
這樣的糾紛又應該如何解決呢缀蹄?多次找經信局,多次找房產局膘婶,那又如何缺前,得到如今的結果。
其實這件事也給我們一個警示悬襟,不要把房子隨便借給別人住衅码,要不然有可能做好事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