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22號“魏某也搓、陳某訴某縣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批復案”改編倘潜。
? ? ? ? (1)上級對下級的申請所作出的批復漆际,一般會被認為是內部行為意蛀,不可訴耸别。但直接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實際影響县钥,且通過送達等途徑外化的秀姐,屬于可訴的具體行政行為,這就是所謂的“內部行為外部化”若贮。本題的批復就是如此省有,市自然資源局直接將批復予以執(zhí)行,就轉化為了對某公司的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具體行政行為谴麦,此時的批復扮演了收回土地的行政征收的角色蠢沿,自然可訴。最高院法官在解釋本題原始案例的時候指出:“本來下級行政機關根據上級行政機關的批復應當作出一個對外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決定匾效,但下級行政機關擔心作被告舷蟀,就直接依據上級的批復實施了,如果相對人對批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不予受理的話弧轧,就很難得到權利救濟”雪侥。 故A項錯誤碗殷。
? ? ? ? (2)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屬于行政征收精绎,而不是預防性的行政強制措施,故B項錯誤锌妻。
? ? ? ? 行政征收代乃,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guī)定強制從行政相對人處有償或無償獲取一定私有財產仿粹、稅費或勞務的行為搁吓。行政征收主要包括兩種類型:①稅費征收。征稅是稅務機關依法無償強制獲得公民吭历、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金錢或實物的一種行政行為堕仔,征費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或者依法履行行政職能的其他組織,為滿足特別的行政支出晌区,向與特別支出存在特定關系的行政相對人收取貨幣的行為摩骨。比如通贞,社會撫養(yǎng)費、超標排污費恼五、教育附加費昌罩、港口建設費和公路運輸管理費等。②財產征收灾馒。財產征收主要包括征收土地和房屋茎用,征收房屋的主要依據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條,比如為興建三峽大壩等水利睬罗、交通基礎設施可以征收公民房屋轨功。征收集體土地的主要依據是《土地管理法》第2條di4款,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容达,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夯辖。
? ? ? ? (3)對于C、D項董饰,首先應該排除內設機構土地儲備中心作為被告/復議被申請人的資格蒿褂,內設機構哪怕是具體的執(zhí)行者,但沒有對外作出影響權利義務的意思表示能力卒暂,所以啄栓,并沒有被告資格。
? ? ? ? 接著的問題就是作為被告/復議被申請人的應該是市政府也祠,還是市自然資源局呢昙楚?復議和訴訟被申請人/被告資格確立的標準在經過批準的行為上不同,即“訴訟看名義诈嘿,復議直接告上級”堪旧。訴訟看名義指的是看法律文書是以哪個機關的名義作出的,訴訟被告就是哪個機關奖亚,本題是市政府對市自然資源局作出的批復淳梦,自然是以市政府的名義作出的,所以昔字,訴訟被告應當是市政府爆袍,而非市自然資源局,故C項錯誤作郭;復議是直接以批準機關(也就是上級行政機關)為被申請人的陨囊,而不管該行為是以哪個機關的名義作出的,復議適用實質標準夹攒,誰的級別高蜘醋,誰就必然做復議被申請人,所以本案被申請人是高級別的市政府咏尝,故D項正確压语。
? ? ? ? 當然如果題目問題是本案復議機關是誰闲先?在完成了被申請人的確定后,復議機關是另外的問題无蜂,考生要把步驟區(qū)分開來伺糠。上一段只是在講被申請人和被告的確定,與復議機關無關斥季。既然上段確立了復議被申請人是市政府训桶,復議機關是很好確立的,是市政府的上級酣倾,也就是省政府舵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