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夫妻財產約定有效嗎疑务?
【法條】《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框往、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鳄抒、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椰弊,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许溅,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解析】第十九條規(guī)定了: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的財產范圍包括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秉版。這些財產可以被約定的方式包括:各自所有贤重、共同共有、部分各自所有及部分共同共有沐飘。只能以書面形式記錄約定游桩。
【例子】男方婚前所購別墅作為婚房牲迫,為雙方共同財產耐朴。 女方婚前所購住房歸女方一人所有,貸款由女方自己承擔盹憎。
【法條】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筛峭,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規(guī)定陪每,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影晓,第3人知道該約定的镰吵,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解析】如果婚內財產約定是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挂签,則在第3人知道該約定的情況下疤祭,債務亦由單方的資產歸還。
【例子】小王夫妻二人在婚內財產約定中饵婆,約定各自資產歸個人所有勺馆。在小王有了債務的時候,小王的太太不需要為此債務負責侨核,而由小王本身的資產來清償草穆。
婚姻法的原則:結婚自由,離婚自由搓译。
【結論】若婚內協議對于離婚后財產約定悲柱,違反了離婚自由的法律規(guī)定,則婚內協議失效些己。
【例子】如果男方提出離婚豌鸡,該別墅歸女方所有,貸款由男方歸還轴总。違背了離婚自由直颅,因此這一條財產約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