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胡說的铸鹰,如果和你知道的歷史不一樣,那一定是我錯了皂岔。
“只許州官放火蹋笼,不許百姓點燈”是大家都熟知的典故,它出自宋代詩人陸游的《老學(xué)庵筆記》躁垛,說宋代有一知州名田登剖毯,他“自諱其名”,絕不允許有任何人直呼他的名字教馆,又因為“燈”與“登”同音逊谋,所以也得避諱。知州心里是舒服了土铺,可是全州上下的百姓官吏可就慘了胶滋,只能諱“燈”為“火”。恰逢正月十五上元節(jié)悲敷,按照慣例要放燈三日究恤,允許所有人進城游玩賞月,觀賞花燈镀迂。官吏在張貼布告時丁溅,怕被知州責罰不敢寫“點燈”唤蔗,便在布告上寫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探遵。”
這次我們要說的就是中國的避諱文化妓柜。
那么箱季,什么是“避諱”呢?
避諱分為廣義和狹義兩類棍掐,狹義的避諱指因禮制藏雏、政治等原因,人們在書面語或口頭上不敢直呼君主作煌、尊長的名字或諧音字掘殴,一般稱為敬諱赚瘦。比如漢高祖名劉邦,當時的人們便諱“邦”為“國”奏寨,“邦家”也就改為“國家”起意;又比如唐高祖李淵的太祖名李虎,于是“管中窺虎”被改為“管中窺豹”一直沿用至今病瞳。
廣義的避諱既包括敬諱又包括忌諱揽咕,一般是由于迷信或厭惡心理而諱言。因為不在我們這次討論范圍內(nèi)就不詳細說了套菜。
中國的避諱制度多認為起源于周朝亲善。
在《左傳·桓公六年》中有記載:“周人以諱事神,名逗柴,終將諱之蛹头。故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戏溺,以山川則廢主掘而,以牲畜則廢祀,以器幣則廢禮于购∨鬯”這段話的意思是周朝人用避諱來敬事鬼神。名字肋僧,人死了就要避諱它斑胜。所以如果用國名來命名,國名不能更改嫌吠,那么這個人名就廢了止潘;如果用官職來命名,這個官職就廢了辫诅;用山川來命名凭戴,那這個山川的名字就要更改;用牲畜來命名炕矮,由于避諱而不用這些牲畜做祭品么夫,那就廢棄了祭祀;用器物來命名肤视,由于避諱而不用其物档痪,就要廢棄禮儀了。也因此邢滑,皇家起名也大多避開生活中常見的事物從而方便避諱腐螟。
周朝時的避諱制度遠不如后世嚴格,《禮記·曲禮上》記載:“卒哭乃諱”。古代喪禮百日后乐纸,變無時之哭為朝夕一哭衬廷,名為卒哭。也就是說人活著的時候汽绢,他的名字不需要避諱泵督,人死后,他的名字寫在牌位上庶喜,供奉在宗廟或是家廟中小腊,成為鬼神,為尊敬鬼神才加以避諱久窟。
秦秩冈、漢、三國是避諱制度發(fā)展雛形期斥扛。此時入问,生不避諱,死后避諱的總原則被突破稀颁。
“漢法芬失,天子登位,名布于天下匾灶,四海之內(nèi)棱烂,無不咸避〗着”這是《隋書·禮儀志》中記錄的漢代法律颊糜,天子登基后,將名字頒布天下秃踩,四海之內(nèi)加以避諱衬鱼。這是歷朝頒諱制度的開始,通過法律明文要求臣民避諱憔杨。
好在漢朝的皇帝還算“體恤民情”鸟赫,名字大多是單名,甚至出現(xiàn)了因“今百姓多觸諱以犯罪者”而改名的漢宣帝消别。
漢宣帝原名劉病已抛蚤,登基后改名為“詢”,還特有頒布了詔書:“聞古天子之名妖啥,難知而易諱也霉颠,今百姓多上書觸諱以犯罪者,朕甚憐之荆虱,其更諱詢,諸觸諱而在令前者,赦之怀读∷呶唬”
隋唐是避諱制度的興盛期,這一時期不僅避諱制度定型菜枷,對犯諱的各種處罰也以法律明文確定下來苍糠。“二字不偏諱”的原則也被打破啤誊,為避諱李世民的“民”字岳瞭,六部中的民部改為戶部。值得一提的是蚊锹,李世民本人并不支持這種行為瞳筏,“有‘世’及‘民’兩字不連讀者,并不須避牡昆∫唬”(《冊府元龜》),而是唐高宗李治時丢烘,為顯孝心做出的改動柱宦。
這里提到的“二字不偏諱”源于《禮記》,指兩個字組成的名字播瞳,不一一避諱掸刊。孔子的母親名為征在赢乓,而在《論語》中孔子多次言“征”稱“在”痒给,不加避諱。鄭玄解釋說:“言在不稱征骏全,言征不稱在苍柏。”遺憾的是姜贡,到后世“尊卑有序试吁,以諱為首”(《北堂書抄》)。
唐朝不僅國諱逐漸完善嚴格楼咳,家諱也興盛起來熄捍。《唐律疏義》中說:“府號者母怜,假若父名衛(wèi)余耽,不得于諸衛(wèi)任官∑谎或祖名安碟贾,不得任長安縣職之類币喧。官稱者,或父名軍不得做將軍袱耽∩辈停或祖名卿,不得居卿任之類朱巨∈非蹋”
起初,只避諱父親冀续、祖父的本名琼讽,后來發(fā)展到連嫌名也要避諱。唐代詩人李賀的父親名晉肅洪唐,李賀為避“晉”的嫌名“進”钻蹬,終生未考進士。
宋朝在唐朝的基礎(chǔ)上將避諱制度進一步發(fā)展桐罕,更加嚴格苛刻脉让,就連老子、孔子功炮、軒轅這樣的圣賢也納入避諱的行列溅潜。
明代天啟朝前,避諱制度很寬松薪伏。例如《元史》修于明太祖洪武二年滚澜,其中就有《卜天璋傳》,“璋”字也未作缺字處理嫁怀。
天啟二年设捐,明熹宗批準禮部的奏本稱:“從點水加各字者,俱改為雒luo塘淑;從木加交字者萝招,俱改為較〈孓啵”崇禎三年槐沼,禮部奉旨頒諱于天下“避太祖、太宗廟諱及孝捌治、武岗钩、世、穆肖油、神兼吓、光、熹七宗廟諱森枪∈硬”一次將全部都給補上了审孽。
到了清朝,避諱之風到達登峰造極的地步凶朗,文字獄之多瓷胧,量刑之酷空前絕后显拳。
可以說棚愤,避諱制度是與封建帝制共存亡的。起初杂数,只是觀念上的束縛宛畦,讓你有話不能說,有字不能寫揍移;后來發(fā)展到法律范疇次和,金科玉律,使人們不敢越雷池一步那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