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 人是目的——第二種實踐原則
那么颁褂,我說,人傀广,實則一切有理性者颁独,所以存在,是由于自身是個目的伪冰,并不是只供這個或那個意志任意利用的工具誓酒;因此,無論人的行為是對自己或是對其他有理性者的贮聂,在他的一切行為上靠柑,總要把人認為目的。
我們將人分成理性的人和個性的人兩個部分吓懈,很快我們就能看出歼冰,“人是目的”中的人只是理性的人。理性不會隨著有理性者的不同而不同耻警,我們甚至可以認為理性是獨立于個體的人的一個公共的存在隔嫡。因此,理性的人就是所有人都有的那一個共同的部分甘穿。在康德的道德中腮恩,這個共同的部分,才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原因温兼,即人之所以可以存在秸滴,是因為人的理性∧寂校康德說的“自身是個目的”中的自身是“理性的自身”荡含,因此這句話可以這樣說:“人咒唆,實則一切有理性者,所以存在内颗,是因為理性是目的”钧排。既然,理性的人是人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均澳,那么只有當行為以理性的人為目的時恨溜,人才能得以存在;否則在自然的發(fā)展過程當中找前,理性必然是一個消退的過程糟袁,直到理性完全消退,人就能再存在了躺盛。
個性的人是每個人不相同的部分项戴,比如人的愛好、欲望以及情感和性格等槽惫。假如人的行為的客觀目的是個性的人周叮,那么這個目的必然不適用于所有的有理性者靠抑,這與客觀目的是所有有理性者的目的相悖劲室,因此行為的客觀目的只能是理性的人,而不能是個性的人窥翩。以個性的人為目的各薇,就是人人都追求的幸福项贺。有人問,既然幸福也是人人都追求的峭判,為什么不是客觀目的开缎?首先,幸福不是理性的人的追求林螃,這點可以看第一章“理性的最高目的是好的意志”那一節(jié)奕删,其次,幸福的目的只是名稱相同治宣,實際的目的不同急侥,因此不能作為唯一的客觀目的。
“人是目的”中的人指的是所有的人侮邀,不僅僅是“我”這個人,因此這個句話更詳細的說法是“人的行為應(yīng)當以所有的人為目的”贝润,加入理性的人的說法是——“人的行為應(yīng)當以所有的理性的人為目的”绊茧。以理性的人為目的,實際上就是行為應(yīng)當符合理性的要求打掘,決定行為的是意志华畏,因此就是意志應(yīng)當以理性的要求為行為的格準鹏秋。理性的要求實際上就是行為的客觀規(guī)律,那么以理性的人為目的亡笑,實際就是意志立志于使行為的格準符合行為的客觀規(guī)律侣夷,即——使行為的格準成為普遍的規(guī)律。
由此仑乌,我們可以看到百拓,第一種實踐原則和第二種實踐原則在本質(zhì)上是同一的。使行為的格準成為普遍規(guī)律就是是行為符合客觀規(guī)律晰甚;行為符合客觀規(guī)律是就是行為以人的理性為目的衙传;人的存在的原因是因為人的理性,所以以人的理性為目的厕九,就是以理性的人為目的蓖捶,對康德而言“人”只能指理性的人——“人是目的”。
“人是目的”等價于“理性是目的”扁远,就是人的行為應(yīng)當以理性為目的俊鱼。意志使人的行為背離理性的客觀規(guī)律,理性為目的畅买,意思就是意志應(yīng)當使其行為完全的合乎理性并闲。理性不能是工具,以理性為工具達成個性的主觀目的皮获,是沒有任何道德價值的焙蚓。比如,通過智慧獲取財富洒宝,沒有人會認為這個行為有道德的價值购公;通過努力獲得權(quán)力的高位,我們會欣賞這個人雁歌,但絕不會認為這個人就是道德的人宏浩;想法設(shè)法使自己快樂的人,人們只會擔憂這個人會不會自己的快樂迷暈了頭靠瞎,做出違背道德的事比庄。因此,理性不能是工具乏盐,只能是目的佳窑。道德的行為的就是使自己的行為合乎理性。
那么父能,我們就明白了神凑,“人是目的”這個令式就是要求行為能使自己和他人成為一個理性的人。理性的人,不是充滿欲望溉委,只有愛好鹃唯,只在乎自己,被感情控制瓣喊,迷戀財富權(quán)力和名聲的個性的人坡慌。
即我們不待任何目的就必須遵守的,其本身就是道德的令式藻三,也就是我們最高的義務(wù)就是——使自己和他人成為一個理性的人洪橘。
凡是須由人的行為求得的對象,沒有一件的價值不始終是相對的趴酣。就是不靠著我們的意志而靠著自然力存在之物梨树,假如時沒有理性的,也只有工具所有的相對價值岖寞,因此抡四,我們把它叫做“東西”。反之仗谆,我們把有理性者稱為人指巡,因為他的本性證明他就是目的,不能只當做工具隶垮。人既然是應(yīng)受尊重的對象藻雪,所以一切對他的任意處理就受某種限制。個人并不是單單主觀的目的狸吞,不是因為它是我們行為的結(jié)果勉耀,它的存在才對于我們有價值的目的;人乃是客觀的目的蹋偏,那就是說便斥,他的存在即是目的,沒有什么其他只用它做工具的目的可以代替它威始;否則宇宙空間絕不會有具有絕對價值的事物了枢纠。假如一切價值都是有條件的,因而都是偶然的黎棠,那么晋渺,要有理性的任何種最高實踐原則,一定都是不可能的脓斩。
沒有理性的自然存在物木西,康德稱之為“東西”,因而人之所以為人随静,是因為理性户魏。通過行為才能獲得的東西,只有相對價值挪挤,而做為行為客觀規(guī)律的理性具有絕對價值叼丑,人也因其理性的部分而具有絕對價值。所有的東西扛门,除卻理性本身鸠信,其價值都取決于衡量價值的主體。比如有人視金錢如糞土论寨,有視財如命星立;有人一定要謀個一官半職,有人給他烏紗帽也不戴葬凳;有人非要闖出一片天地绰垂,有人隨意自在。人是價值的尺度火焰,除了理性劲装。
假如真有個最高的實踐原則,或是支配人的意志的無待令式昌简,那么占业,它一定是意志的客觀原則,一定能夠作為普遍的實踐規(guī)律纯赎。為的是:這么個原則一定是由“那因其自身是目的就當然是人人的目的之對象”這個概念引申出來谦疾。這個原則的根基在于:有理性之物是以自己為目的而存在。人當然認為認為他的存在是這樣的犬金;在這個限度內(nèi)念恍,這個原則是個支配人的行為的主觀原則⊥砬辏可是峰伙,個個別的有理性者認為他自己的存在也是這樣,并且因為對我也使用的同一理由音同。所以這個原則也是客觀的词爬,并且它是最高的實踐根據(jù),意志的一切規(guī)律一定是可以由它演繹出來的权均。因此顿膨,實踐的令式是如下:你須要這樣行為,做到無論是你自己或別的什么人叽赊,你始終把人當目的恋沃,總不把他只當做工具。
理性的目的就是理性本身必指;有理性之物的行為的目的就是他本身囊咏。
要強調(diào)的一點是:康德的人所指的是人的理性部分。
因此實踐的令式,更準確的說法是:“你的行為必定以人的理性為目的梅割,這個人包括你自己和其他的所有人霜第,總不能把人當做工具』Т牵”當做工具的意思就是把人做為滿足個性需要的工具泌类。
6.2.3 例子
1. 自殺的例子
假如他因為要避免苦況就自殺,那么底燎,他就是他這個人當做只是刃榨,維持個受得了的近況到死為止的工具。
自殺的行為消滅了人的理性双仍,與行為的目的是理性相悖枢希,所以是不應(yīng)當?shù)摹W詺⒌哪康氖翘与x生活的痛苦朱沃,但是生活的目的是理性的人苞轿,不是沒有痛苦的生活,所以自殺是不應(yīng)當?shù)摹?/p>
2. 假許諾的例子
想要對別人作假許諾的人會立刻見到他這樣是把那個別人只當做工具为流,以達到那個人自己沒有的目的呕屎。我要用假許諾去利用的人絕不會贊同我對他的這種行為,所以他自己絕不會蓄有這個行為的目的敬察。
蒙蔽他人秀睛,使他人的決定并非出于實際的狀況,而是你許諾的假的情況莲祸,是使他人的行為脫離了客觀規(guī)律蹂安,即不是真正的理性,這違背了行為應(yīng)當以人的理性為目的的令式锐帜,因此是不應(yīng)當?shù)奶镉<僭S諾,就是以他人的理性為工具缴阎,滿足自己的欲望允瞧。
3. 有才不用的例子(隱士的例子)
行為不侵犯在我們本人而自身就是目的之人性,還是不夠蛮拔,行為一定要與這人性相調(diào)和述暂。人性中含有可以更進完美的能力,這些能力是自然賦予我們?nèi)诵缘哪康慕拧:鲆曔@些能力也許可以保存自身即目的之人性畦韭,但不能夠促進這個目的。
我們的行為應(yīng)當以人的理性為目的肛跌,自己的才華能使自己以及他人更好的克服意志回歸理性艺配,確不這么做察郁,是不應(yīng)當?shù)摹倪@條例子转唉,我們基本可以確定康德的道德觀念與儒家入世的道德觀念是一致的皮钠。
4. 助人的例子
假如“任何人自身就是目的”這個概念要對我完全發(fā)生效力,那么酝掩,這個人的目的應(yīng)該盡量認為也是我的目的鳞芙。
人的行為應(yīng)當以人的理性為目的,因此我們有義務(wù)幫助他人期虾,使他人更好的回歸理性。我們要幫助的是理性的人驯嘱,或者使個性的人的變成理性的人镶苞,所以助人的目的不是幫助一個人獲取利益,達成愛好鞠评,變得幸福茂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