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跟一位朋友聊起讀書弄喘,他說他讀書速度很慢玖喘,一本長篇小說要好幾天才能看完∧⒅荆看到有些人一目十行累奈,幾小時就能讀完一本書,他很是羨慕急但,不知道他們是做到的澎媒,也不知道效果究竟如何。
他的困惑也正是我的困惑波桩,我讀書也很慢戒努。以前嘗試過快速讀書,雖然每個字都能看清楚镐躲,但讀完很快就忘了储玫。我慢慢體會到侍筛,這種快速閱讀法,并不適合我撒穷。
我更傾向于把喜歡的書反復讀匣椰。我覺得把一本好書認真讀三遍,勝過快速讀三本書端礼。同樣一本書禽笑,每讀一遍都有不同的體會,總能注意到之前沒有在意的東西蛤奥。有了這樣的體會佳镜,我更加堅信反復慢讀的方法更適合我。
最近的一個例子是讀《閱微草堂筆記》喻括。文言文邀杏,沒有翻譯和注釋,讀得很辛苦唬血,遇到不認識的字詞就查詞典望蜡,在在書上標上注音做上筆記。50多萬字拷恨,我不緊不慢讀了兩個月脖律。雖然只讀了一遍,但許多故事我至今印象深刻腕侄,我計劃下半年再讀第二遍小泉。其他幾本講寫作技巧的書,我快速閱讀冕杠,半天翻完一本微姊,放下之后幾乎沒什么印象。
兩相對比分预,我似乎找到了適合自己的讀書方法兢交。畢竟,讀懂比讀過更重要笼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