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正式公布后,很多讀者朋友或許聽說過離婚冷靜期制度撒妈。冷靜期制度是在民法典編纂時恢暖,新設立的離婚制度,在過去的婚姻法中沒有規(guī)定狰右。這條立法的宗旨是為了防止夫妻雙方因為生活瑣事發(fā)生矛盾杰捂,一時沖動,雙方又都在氣頭上棋蚌,兩個人一商量就到婚姻登記機關的辦理了離婚手續(xù)嫁佳。沒過幾天,消了氣谷暮,有一方可能因之前沒有考慮成熟脱拼,現在又不想離婚了】辣福可結果是生米已經煮成了熟飯熄浓,悔之晚矣。
冷靜期就是法律賜予沖動離婚朋友們的一劑后悔藥省撑。那么赌蔑,離婚冷靜期制度的具體內容都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的呢竟秫?我們還是先看民法典中的法條原文娃惯,《民法典》第1077條規(guī)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肥败,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趾浅。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馒稍,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皿哨。”
這條法律規(guī)范纽谒,在條文表述上比較簡單证膨,讀者朋友都能理解,毋庸多言鼓黔。筆者在這里只提醒請朋友們要注意一下央勒,這條法律規(guī)范中的兩個時間節(jié)點不见,就是法條中出現的兩個三十日。第一個三十日崔步,系指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稳吮,任何一方撤回了申請,婚姻登記機關都不予辦理離婚登記井濒。這第一個三十日就是人們通常說的冷靜期灶似。
法律中第二個三十日,系指經過了第一個三十日的冷靜期之后眼虱,雙方要在三十日內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去領取離婚證喻奥,如果超過了三十日,雙方沒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捏悬,法律視為男女雙方以默示的方式撤回了離婚申請撞蚕,因而,婚姻登記機關也不予辦理離婚登記了过牙。
這樣算來甥厦,通過登記離婚,最快的時間是遞交申請后三十一天寇钉,最遲會在六十天內可以拿到離婚證刀疙。不論因為撤回離婚申請還是超期而視為撤回離婚申請,導致未能辦理離婚證扫倡,如果想離婚谦秧,就得從頭再來,重新申請撵溃,依然需要經過三十天的冷靜期疚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