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個小故事南吮,開闊了眼界琳彩。
商鞅立木取信是我們中學就熟知的歷史典故。“商鞅立木取信是戰(zhàn)國時期發(fā)生在秦國國都市的一個事件部凑。當時商鞅變法推出新法令露乏,生怕民眾不信任,放了一根木頭在城墻南門涂邀,貼出告示說:如有人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金瘟仿,所有民眾都不信。直到將賞金提升至五十金比勉,才有一壯士將木頭搬到了北門劳较,商鞅如約賞給了他五十金。此舉取得了商鞅對民眾的信心浩聋,終于商鞅公布了變法的法令观蜗。”
要說這個故事給我們的啟示衣洁,課本上的標準答案一定是這樣:為政者要說到做到墓捻,取信于民,法律和政策才能得到很好地貫徹坊夫。
穗積陳重給出不同的答案:法之威力砖第,其根基乃社會價值,“信賞必罰”這般环凿,不過乃令人信服其威力之方法而已梧兼。如徙木至北門之令,乃民不知何故之命令智听,即無社會價值之法律羽杰,下此令渡紫,設此法,以信賞必罰期其施行之態(tài)度考赛,誠為刑名法術者之根本誤謬腻惠,不僅自身陷入困境,慨嘆“造法之弊”欲虚,且此法律萬能主義反成為永久阻礙東洋法律思想發(fā)達之起因,實乃可嘆可鑒之事悔雹。
我們的標準答案复哆,從法令的貫徹落實出發(fā),強調(diào)民眾對法律的遵守來自于對權威的“信”腌零,而后者梯找,從法本身的社會價值出發(fā),強調(diào)人們對法律的信仰來自于對法價值的認可益涧。
同樣一個故事锈锤,可以有不同解讀,不為分辨對錯闲询,只為保持思辨久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