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關(guān)于小麗這位獨生子女喉悴,在父母去世后過戶他們的房產(chǎn)到自己名下的案例。原來覺得順利成章的事玖媚,但是小麗萬萬想不到無法辦理箕肃,除非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由于不想到法院今魔,便只能選擇進(jìn)行公證了勺像。公證處的說法最經(jīng)典:需要小麗爸媽的親戚全部到場公證方可。這答案讓小麗和我們大家發(fā)蒙又想哭错森!親戚遍布全國吟宦,還有國外,如何找问词?最后律師給出理論上的歸屬督函,如下圖:
小麗占絕大部分
親戚太多也有麻煩
當(dāng)然這個案例比較特別,但卻引起我的反思激挪,給我們提醒辰狡,提前規(guī)劃財產(chǎn)分配是很有必要的。特別是父母兄弟垄分,夫妻子女之間宛篇,購買保險的受益人等都要考慮;說句不好聽的薄湿,讓父母早點立下遺囑也不是不孝順叫倍,我們未來對子女的繼承方面也可參考國外的作法,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或糾紛豺瘤。明朝朱柏廬《治家格言》:“宜未雨而綢繆吆倦,毋臨渴而掘井∽螅”
小貼示:子女從父母過戶到自己手里蚕泽,一般是繼承,買賣桥嗤,贈與须妻。其中個稅免征,但是契稅1-3%不等要交泛领,繼承不交契稅也不交個稅荒吏,自住費用最少,如果涉及日后買賣渊鞋,房價增長越高差價越大绰更,交稅也更多瞧挤。
保險受益人最好指定不要選法定,法定繼承涉及人太多动知,什么直系親屬皿伺,比例等就比較麻煩,類似本案中的小麗盒粮。
保險賠償款也是有學(xué)問的鸵鸥。
總之一句話,各方學(xué)問多學(xué)多問丹皱,籌劃在前妒穴,幸福平安!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