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是給舊的家庭會議換了一個新名稱嗎泣侮?
第三法不是一種會議,它是一種解決沖突的方法隶校,父母和孩子在尋找他們獨特的答案,大家都是平等的參與者深胳,一起努力為他們共同的問題尋找一個解決方案。
通常舞终,第三法是一種簡潔的癣猾,現(xiàn)場的,即刻的解決問題的方法纷宇。
最后,用第三法解決沖突時的氣氛并不總是愉快而親切的像捶,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沖突常常會變得非常情緒化,雙方的情緒都很激烈拓春。
2.第三法被視為軟弱的表現(xiàn)
第三法的談判并不缺少堅持下去的勇氣,直到找到一種能夠滿足父母和孩子雙方需求的解決方案庶溶。
第三法并不意味著父母做出讓步或犧牲懂鸵,而恰恰相反。
3.“群體無法做出決策”
父母必須承諾使用第三法矾瑰,并讓他們自己和孩子有機會看到,一個群體可以達成富有創(chuàng)造力的能被各方接受的解決方案殴穴,這完全是可信可行的。
4.“第三法會耗費太多時間”
從長期來看劲够,它可以節(jié)約時間,因為沖突不再頻繁發(fā)生征绎。父母與孩子之間彼此有了一種截然不同的心態(tài)。
當?shù)弥改覆辉僭噲D運用權(quán)力來達到他們的目的-以不尊重孩子的需求為代價獲取戰(zhàn)爭的勝利-這些孩子就沒有理由再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費盡心機人柿,或是激烈地反抗父母的權(quán)力。
另一個效果是父母與孩子開始使用各種方法來避免沖突江咳。
5.“是不是因為父母有更多智慧,就有權(quán)使用第一法”
那些對他人運用權(quán)力的人必須通過將其他人置于劣等地位的方式歼指,為他們的壓迫和不人道的做法尋找正當?shù)睦碛伞?/p>
在涉及孩子的事情上父母不總是有更好的智慧甥雕。
第三法調(diào)動了雙方的智慧。
6.“第三法對較小的孩子有用嗎”
越早在生活中使用第三法孩子越能學會如何以民主的方式與他人相處挟阻,尊重他人的需求,并且在他自己的需求得到尊重時能夠有所意識赁濒。
7.“這些時候不是必須使用第一法嗎”
危急情況,父母必須立即采取堅定的行動拒炎。
8.“我會失去孩子的尊重嗎”
第三法讓孩子對父母產(chǎn)生了一種不以恐懼為基礎(chǔ)的新的尊重挨务,建立在把父母視為一個凡人的基礎(chǔ)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