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眾不具有審判的權利,但擁有譴責的權利修陡。
2.不是日本法庭不夠嚴酷祟蚀,也不是為了干涉法治,那是因為不死刑社會成本會增高(雖然不知道你明不明白什么叫社會成本)
3.簽名確實是有眾人的憤恨科乎,但并不是它的根本壁畸,但是起源還是因為罪犯犯下的錯,請不要混淆視聽。
4.說不說那確實是她的權利捏萍,每個人都有做出權利的選擇太抓,但要承擔權利所帶來的代價。大眾也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令杈,譴責她的權利
5.這不是大眾投票表決腻异,表決權在法官手上,這是請愿權这揣,所以你不要偷換概念悔常。
6.你說李彥宏危害更大如果是指魏則西事件,那我告訴你這件事给赞,涉及的人太多机打,公眾只能對一整個集體“百度”譴責。
7.不要整天有被害妄想證片迅,如果你說反駁也是噴残邀,那我只能呵呵
最后,你確實有嘲笑和反對的權利柑蛇,但你說出來便只能證明情商太低
![240](https://cdn2.jianshu.io/assets/default_avatar/6-fd30f34c8641f6f32f5494df5d6b8f3c.jpg?imageMogr2/auto-orient/strip|imageView2/1/w/240/h/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