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有關我對于“自我的誕生”的理解亲轨,第9篇。
一個老人自己暈倒了孩锡,醒來后卻怪罪扶起他的人酷宵;
家中少了錢,父母或老人懷疑是孩子偷的躬窜,后來卻發(fā)現(xiàn)是自己把錢忘在別處了浇垦;
碰上一個難纏愛鬧事的人,干脆就讓本來對的一方退讓一下道個歉把事情早點完結(jié)得了荣挨;
……
這些事情挺常見的男韧。
"恩將仇報"的老人如果不是為了錢,很可能是他們的心理發(fā)展水平比較低默垄,他們接受不了"我老了煌抒,我控制不好自己的身體了"這個事情。所以我摔倒在地厕倍,既然不是"我"這個人的問題寡壮,那肯定是一種外力擊倒了我。
自己沒有意識到把錢落在別處的人而怪罪他人的人讹弯,也會有這樣一個潛在邏輯 :意外都是失控况既,既然不是我干的,那必然是有一個我之外的力量干的组民。
愛鬧事的人棒仍,如果不給他找一個人或機構(gòu)去怪罪,他們會越鬧越厲害臭胜,根本停不下來莫其,耗費了他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他們身上。
"找一個人去怪罪耸三,是因為沒有形成自我的人的壓力和情緒管理能力很差乱陡,一件事情處理不好,會認為這件事情上的'我'被殺死了仪壮,為避免這種糟糕的感覺锨侯,就要把這種死亡焦慮排出去臼节。因此容易找一個人去怪罪來避免去面對'我不夠好'的事實鸭你。"
我們好像很難只去處理一個個體,所以總是要把事情變復雜养盗,把個體和另一個人甚至更多人扯在一起,就好像一個人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适篙,總要找一個墊背的往核。
為了維護自身的確定感和全能自戀,緩解失控的焦慮而怪罪外界嚷节,不完全總是壞事聂儒,也算是人的一種自我保護。但不講是非對錯丹喻,不尊重事實和邏輯,差不多就得了翁都。我們還是要學會把人碍论、事實和情緒分離開,承擔自己該承擔的責任柄慰。